关于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宣传的通知
区直各党(工)委:
2010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与之配套衔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按照中央、省、市委组织部的要求,为切实抓好以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培训和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各单位要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一段时间认真组织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培训和宣传,使每名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广大群众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 二、主要任务 1、各单位要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点,采取座谈研讨、专题讲座、定期考试、撰写读书笔记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确保达到让领导干部100%熟知、组工干部100%精通、党员干部100%知晓的要求。
2、在全区开展一次“四项监督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测试。 3、将“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全区科级干部培训班和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内容,于近期组织培训。 4、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情况,列为201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5、各单位党政正职每人要形成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于5月28日前报区委组织部。 6、开展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集中宣传月”活动。从现在起到6月末,各单位要采取板报、手机信息、三会一课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力宣传出台“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以及学习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掀起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热潮。 7、开展征文和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检验和增强学习宣传的效果。 三、几点要求 1、为了了解各级领导干部知晓“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的情况。将通过组织测试、实地检查等方式督查各党委学习宣传情况,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2、各党委要积极创新学习培训和宣传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区委组织部。各党委要将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和宣传情况,及时报区委组织部。
中共东安区委组织部
2010年5月25日 |